活動資訊

113年運動i臺灣2.0辦理-臺中市西屯區籃球社區聯誼賽

活動主辦單位:

臺中市西屯區體育會

活動聯絡人:

臺中市西屯區體育會  賴裕盛  0909208759

活動參與對象:

不限制參與對象及比例

活動內容:

六、執行方式 (1) 1.男女混合國中組:國中以下學生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。(限24隊) (2) 2.男女混合高中組:高中以下學生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。(限24隊) (3) 3.男女混合社會組:高中以上學生(不含高中),每隊至少需有1位女性隊員。(限24隊) (4) 4.社會女子組:18歲以上女性。(限24隊) (5) 5.家庭親子組:夫妻、父母或同一家庭,跨兩代以上親子關係之親屬。(限6隊) 八、比賽制度 1.視報名隊數決定賽制,每隊至少以出賽2場為原則。 2.每場比賽採3戰2勝制,每戰時間為6分鐘;若得分先達到10分者或時間終了,得分多者為勝 隊。3.得分判定情況如下:投球中籃算兩分、三分球投籃區域球中籃算三分。 4.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之情況下,經由裁判認定後提出暫停處理,其暫停時 間為一分鐘。 5.比賽開始時,球隊逾時五分鐘未到場或不足3人時,判定棄權。
6.所有發球(不得超過五秒)均需由對方先觸球及雙足站於發球線後 開始比賽。發球時,發球員不得直接投籃,否則喪失控球權。
7.每次發球時,均由對方觸(摸)球,但觸(摸)球時間不得超過兩秒鐘(若違犯規定先行警
告,再犯則獲一次罰球(一球),並繼續獲控球權)。
8.投籃不進,而由防守球員搶得籃板球時,需重回三分線外方可進攻,未回三分線外而攻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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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試 印﹞
者,得分不算,並喪失控球權。
9.比賽時間由裁判或場邊紀錄員以碼錶計時,除裁判暫停時間、球員受傷、 或裁決抗議等均 需 停錶外,其餘比賽時間不得停錶。
10.參賽球員需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,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,可請求裁 判 進行身分查核,若確實違反規定,則取消參賽資格,一經判定即為終決,無任何上訴之規 定。11.比賽時間終了,若得分相同,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,先領先一球者為勝隊。
12.所有規則及指引均由裁判執行,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,均可被判取消其參賽 資 格。
十、趣味競賽(體驗營)
七、活動內容:
◎陸地:籃球、籃球 八、參與對象
性別限制:不拘
身分限制(至少佔總人次比例):不限制參與對象及比
活動日期 活動時間 地點
113/05/25 1230~1730 臺中市南屯區文小65簡易風雨籃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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